:::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8570

【輔具重要公告】請轉銜學校特教承辦老師,需與學生原學校確認並重新上網申請學生輔具,請各校特教承辦老師於時限內配合辦理,謝謝。

因應教育部要求輔具借用全面上線,上學期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如已協助申請輔具,轉銜學校仍需上網重新申請,請特教承辦老師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請轉銜學校特教承辦老師應與學生原就讀學校確認輔具申請事宜。
(二)請轉銜學校特教承辦老師於特教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 )重新申請學生輔具,系統開放區間為 8 月 27 日至 9 月 20 日止。
(三)轉銜學生借用輔具名單詳見附件,請轉銜學校特教承辦老師依附件內輔具名稱與數量上網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曉嵐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8-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8-28 17:14:00
點閱數: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