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公告】檢送「102學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轄區內國民小學聘任校牙醫計畫」1份,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詳閱內容並於8月29日中午前完成報名。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02 年 8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82529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牙醫師進駐校園意願,以提供學童口腔衛生保健服務,修訂教育部國教署「102 學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轄區內國民小學聘任校牙醫計畫」案補助基準,受聘任之校牙醫到校工作,每個月至少 1 次, 1 次 3 小時,一學期至少到校 4 次(一學年 8 次)依據該署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給付出席費每次 2000 元,每名校牙醫每年補助 2 萬元。
三、有意願參與本案之學校請自行媒合有意願之校牙醫(名單如說明四)。並填妥報名表傳真至體健科承辦人處彙辦。(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
四、因參與本案校牙醫需曾參加教育部辦理之受訓為資格,提供目前本縣曾受訓過校牙醫名單供有意願參與本計畫學校參考(自行媒合)。
曾參與校牙醫學校東里國小/牙醫師林大慶、吉安國小/牙醫師李建海、康樂國小/牙醫師畢元釗、明義國小/牙醫師徐正隆、新城國小/牙醫師鄭景田
五、若學校『很有意願參與本案計畫』且已媒合『有意願至教育部受訓之牙醫師』,請來電告知承辦人並填妥報名表資料,教育部國教署欲瞭解各縣市是否有更多牙醫師願意受訓加入校牙醫計畫,倘若有且今年度經費許可,該署仍可能辦理牙醫師培訓讓更多學校/牙醫師加入本案計畫,故請有意願學校仍可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