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理「兒童牙齒塗氟保健社區巡迴服務防齲計畫」案,請學校依說明配合辦理,請 查照。
一、本案業於 102 年 6 月 24 日府教體字第 1020113805 號函諒達。
二、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2 年 5 月 17 日署授國字第 1021400368 號辦理。
三、有關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自 102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服務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凡設籍於本縣未滿 12 歲之兒童,每 3 個月補助塗氟服務 1 次。(因本縣 13 鄉鎮皆屬行政院衛生署照護處界定之山地/平地原住民鄉、偏遠地區,故全縣均為補助對象,在此說明)
(二)未滿 12 歲且戶籍為外縣市(非原住民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之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之兒童,請協助出示相關證明文件,皆每 3 個月補助塗氟服務 1 次。
三、執行方式 1 :請學校協助發放三聯回覆單,提醒家長務必攜帶健保卡及三聯單前往診所,完成塗氟後回覆單繳回學校備查。
執行方式 2 :由學校協助辦理,聯繫合作之校牙醫詢問是否協助學童塗氟,發放家長同意書,務必攜帶健保卡(三聯單)至學校,完成塗氟後回覆單繳回學校備查。
四、檢附原住民族及離島等偏遠地區一覽表、家長同意書及回覆三聯單、各鄉鎮衛生所兒童牙齒塗氟承辦人名冊各 1 份。
暑假將至,請學校務必將訊息告知家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