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消費者保護研習】有關行政院秘書長來函辦理102年度消費者保護教育「教師研習班」研習薦派案,請戶籍或親戚於南投縣之本縣國中教師來電洽詢本案研習事宜,本府將同意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敬請學校教務(導)主任轉知。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2 年 5 月 30 日院臺消保字第 1020136569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與地點: 102 年 8 月 5 日(一)至 6(二)日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南投市光明路 1 號)。
三、有關消費者保護教育「教師研習班」研習薦派案,請戶籍或親戚於南投縣之本縣國中教師來電洽詢本案研習事宜,本府將同意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敬請學校教務(導)主任轉知。
四、研習中心聯絡人:李保興先生, 049-2332131 分機 216 。
五、旨揭研習計畫、課程表及參訓名額分配表各 1 份如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