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教師評鑑制度】有關本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制度之問卷調查」一案,請以下11所學校依說明如期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6 月 1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20090419 號函辦理。(文後到)
二、立法院於 101 年 12 月 13 日第 8 屆第 2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20 次全體委員會進行詢答之附帶決議,因教師評鑑涉及教師權益,不宜空白授權,為基於全國教師共識基礎上,推動教師評鑑制度,爰教育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之問卷調查。
三、本案依本縣教師數及學校數比例進行分層隨機抽樣,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逕寄問卷資料予本處,另由專人送至貴校校長室或教務(導)主任,南區學校將由承辦人主動聯繫並逕行寄送。並請抽樣之學校校長按發放說明內容,負責發放及催收問卷後,並於 102 年 6 月 21 日前逕行寄回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五、問卷學校:
(一)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問卷份數: 8 份)
(二)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問卷份數: 8 份)
(三)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問卷份數: 8 份)
(四)花蓮縣秀林鄉秀林國民小學。(問卷份數: 8 份)
(五)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問卷份數: 8 份)
(六)花蓮縣玉里鎮樂合國民小學。(問卷份數: 8 份)
(七)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問卷份數: 8 份)
(八)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問卷份數: 6 份)
(九)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問卷份數: 8 份)
(十)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問卷份數: 8 份)
(十一)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問卷份數: 8 份)
四、若有相關問題,敬請洽詢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聯絡人。許筱君小姐( 04-22183663 )、王珮胤小姐( 04-22183396 )或本處國教輔導團許壽亮課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