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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42

1.依據教育部 102 年 5 月 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20065600 號來函。
2.本計畫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101 年 3 月 27 日第 25 次會議核定,自即日起生效,請各級學校據以修訂土石流災害相關防救計畫、防災教育措施與作業程序,並落實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
3.計畫內容請詳見附件檔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5-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5-13 09:33:00
點閱數: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