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2年度國小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輔導團「到校服務與教學演示研討」實施計畫1份,請受訪學校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5 月 9 日府教輔字第 1020083240 號函暨教育部補助本縣 102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文已簽准,於下午送至文檔科發文)
二、參加對象:受訪學校相關處室主任、組長、健體領域授課教師及有興趣教師。
三、訪視日期、受訪學校及輔導員: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四、請受訪學校依計畫內容積極配合辦理。
五、本府同意核予輔導訪視委員公(差)假,差旅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 102 年度輔導團專款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