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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公告:請有申辦「教育部101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之國小注意,在未收到本中心核定公文前請勿自行開辦,若先行開辦者,經費請自行負擔,請 查照。

一.今( 4/18 )日再次電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計畫承辦人王小姐,目前尚在教育部會計處陳核中。
二.本中心截至今日尚未收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公文,本中心將俟收到核定補助公文後轉發核定補助之國小,在未收到本中心核定公文前,請 貴校勿自行開辦,若先行開辦者,經費請自行負擔。
三.雖本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之辦理期間自 102 年 3 月 12 日起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惟提醒申辦國小,在未收到本中心核定公文前請勿自行開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33
傳真號碼: 8461741
公告時間: 2013-04-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18 11:37:00
點閱數: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