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5910

檢送「依時程完成B型肝炎疫苗接種,經檢驗為B型肝炎表面抗體陰性者」之建議措施乙份,請貴校依循辦理及衛教,以利民眾獲得正確訊息,減少疑慮。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2 年 4 月 1 日衛署疾管預字第 1020200311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建議(附件 1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 98 年至 100 年間數次函請臺灣兒科醫學會及教育部等機關團體,轉知所屬及相關單位在案。然仍時接獲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或校方反映有部分學生經 B 型肝炎篩檢,檢測不到抗體是否須追加接種,或校方委託之健檢院所未依衛生單位之建議採取疫苗追加接種劑次...等問題。
三、 為利民眾獲得正確訊息,減少疑慮,請貴校依循下列說明辦理及加強衛生教育: (一) B 型肝炎病毒主要是藉由體液或血液,經親密接觸、輸血、注射等途徑而傳染,一般可分為垂直傳染和水平傳染兩類。由於受 B 型肝炎病毒感染時的年齡愈小,愈容易成為慢性帶原者,故母嬰間之垂直感染,是臺灣地區 B 型肝炎盛行的重要原因。而早期的預防接種能有效預防 B 型肝炎的感染,政府首先於民國 73 年 7 月起針對母親為 B 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之新生兒接種 B 型肝炎疫苗。此外,若媽媽為高傳染性 B 型肝炎帶原者( e 抗原陽性),另提供嬰兒於出生後儘速接種 1 劑 B 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並自民國 75 年 7 月起全面對新生兒接種B型肝炎疫苗。經過 20 多年來的推行,我國 6 歲幼童的B型肝炎帶原率,已自政策推動前的 10.5%下降至 0.8% (二) 有關 B 型肝炎疫苗的保護力與抗體反應,衛生署及醫界已持續監測追蹤達 25 年以上;對於實施 B 型肝炎疫苗接種之世代,檢測不到抗體之議題,自民國 90 年初起,即經衛生署「肝癌及肝炎防治委員會」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之專家多次研議。接種 B 型肝炎疫苗經過數年後,抗體力價可能降低致血清抗體無法檢出,但據研究,大多數未檢出抗體者之細胞性免疫力並未消失,對於 B 型肝炎病毒感染仍具有保護力;其他研究亦顯示慢性帶原率並未增加,且近年國內急性 B 型肝炎通報病例數並無上升。爰此,針對「依規定時程完成 B 型肝炎疫苗接種,經檢驗為 B 型肝炎表面抗體陰性者」仍維持無須全面再追加 1 劑 B 型肝炎疫苗之建議(世界衛生組織亦持相同建議);惟若為 B 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或雖非 B 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但對此非常擔憂,可依 ACIP 研定之建議措施(附件 1 )自費補接種,並請妥為保存相關檢查或補接種之紀錄,以提供日後健康查詢之需。(三) 由於接種 B 型肝炎疫苗後仍可能有 5-10%的個體無法成功誘導免疫力,因此如經完成 2 次時程劑次,仍無法產生抗體,則無需再接種,宜採取 B 型肝炎之相關預防措施;若為 B 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建議亦應定期追蹤 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之變化。(四) 對於經檢驗為 B 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建議應定期追蹤檢查,以維護健康。檢附本局印製之「B 型肝炎健康敬告卡」乙份(附件 2 )供參。
四、 肝炎防治工作向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重要之防疫政策,對於 B 型肝炎疫苗之接種執行效益、國內的 B 型肝炎感染趨勢與流行病學變化等狀況,均審慎密切持續追蹤,隨時評估疫苗接種政策,以期妥善照顧國民健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04-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03 11:56:00
點閱數: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