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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府102年度「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的學校請於活動後一週內繳交宣導成果資料,相關附件請參閱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花蓮縣 102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宣導目的:使學生了解「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後座要繫安全帶」、「騎乘機慢車要戴安全帽」、「禮讓高齡者行安全」及「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宣導教育,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能自發性遵守交通規則與悌勵家人亦能重視交通交通安全,進而維護人平安、車順暢與尊重生命。
三、接受本府 102 年度辦理「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之學校請於活動後一週內傳送成果資料電子檔(格式可參考附件檔案)以 word 檔回傳,字體大小、版型規格(檔案大小限 10MB )不拘,回傳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 wjm16kimo@yahoo.com.tw 或 wjm620614@yahoo.com.tw 等兩個電子郵件信箱,以利教育處社教科製作成果之用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3-03-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01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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