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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申請

1.「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作業要點」於 100 年 3 月 22 日臺環字第 1000013392C 號令發布,相關資料及計畫書格式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本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防災教育數位平台(http://disaster.edu.tw/)一般公告下載。
2.102 年度專案計畫執行內容包含三大類:
(一)建置防災校園
(二)建置防災校園推廣基地主辦/夥伴學校
(三)防災教育創新作為(包含境況模擬全員同步演練、結合社區、創新教材教案與推廣模式等)。
3.具高災害潛勢、偏遠、班級人數眾多、其他特殊原因之學校,以申請(一)類為原則;往年已接受補助完成建置防災校園之學校,以申請(二)主辦學校、(三)類為原則;其他學校以申請(二)夥伴學校為原則。
4.本案相關申請說明及格式規範,請至教育部防災教育數位平臺(http://disaster.edu.tw/)下載並詳閱本計畫說明會簡報及申請表單。
5.本案申請計畫書與經費項目填列,請確依上揭作業要點及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6.本案屬部分補助,每案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 30 萬元,最高補助比率不超過 90%為原則;經審查核定補助案及金額後,預計 102 年 5 月中旬函知各主管機關。
7.請學校將計畫書及補助經費申請表 1 式 7 份(併附電子檔光碟 1 份),於 102 年 4 月 8 日前寄送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地址: 106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06 號 13 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另縣(市)立學校請附知所屬各主管機關(附件含計畫申請書 1 份)。
8.本案聯絡人:
(一)教育部計畫推動辦公室:莊螢粲小姐,聯絡電話:(05)534-2601 轉 6415 ,電子郵件: disasterpo@gmail.com 。
(二)教育部北區區域防災教育服務團:李佳昕小姐,聯絡電話:(02)3366-2614 轉 23 ,電子郵件: ftts0728@gmail.com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彥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3-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3-07 08:32:00
點閱數: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