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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紙本報名表件,請各國中於3/4(一)~3/6(三)送達特教科(鑑輔會)審核。

報名應繳相關證件之正本資料,請各國中特教組長(特教業務承辦老師)協助審核是否與影本相符,送件時僅需繳交影本資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楊垂芳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3-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3-04 09:03:00
點閱數: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