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5282

*教師甄選--9/25再通知*本府前函文國中小借用攝影器材一案,請借用學校自即日起至新城國中領回商借物品。

一、本府前向國中小等校借用攝影器材,因國中小教甄複試皆已辦理完畢,請學校派員至新城國中領回商借物品,包含各校已借給中華國小的攝影器材,並由新城國中逕向中華國小點收借用者。
二、新城國中聯絡人:事務組長-陳淑媛組長,聯絡電話: 8263911 轉 214 。


目前尚有十餘所學校未領回器材。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02-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3-01 14:55:00
點閱數: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