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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教專續辦學校設備補助(還未更改收據的學校)請 查照。

101 學年度教專續辦學校設備補助經費
依縣府經費結報作業流程規定更改
所以請各校要重新掣據
分掣經常門 2 萬、資本門 8 萬
其中資本門改為實支實付
所以各校要先下載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附件)
將欲採購項目填入,附上估價單或共同採購契約影本
不論是否達 1 萬,皆需填入,皆列入資本門
造成不變敬請見諒
所以請各校盡快更改收據(已於 01.22 公告)
故請 南平中學 見晴國小(缺估價單、彙整表)
盡快帶攜帶以上文件至教育處勿再拖延
另外主計處提醒
1.一台設備要符合資本門 和達耐用年限 2 年
2.符合計畫上 資本門的項目 (攝影機或攝影器材)
3. 該攝影機(連同配件和附屬配件) 單一台 金額要達到一萬元以上
4.請記得核章
5.報價若超過八萬實支 8 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范維杰
連絡電話: 8462860#52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3-02-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2-27 19:20:00
點閱數: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