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5074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27條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1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20004516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2 月 19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200045166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董佳欣小姐(聯絡電話: 02-87711982)。

相關連結:

  1. http://edu.law.moe.gov.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鐘鈞傑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02-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2-20 09:10:00
點閱數: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