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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聘社會工作人員1名公告

一、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優先考量。
2.大專院校以上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政策或青少年兒童福利等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
3.屬應屆畢業生或無社會工作經歷者,應檢附學校成績證明或研究報告。
4.曾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或於地方政府擔任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者,應檢附服務證明。
5.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如為男性應檢附退伍令或服兵役相關證明。
6.具社會工作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

(二)其他條件:具小客車駕駛執照、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尤佳。


二、工作項目及待遇:

(一)工作內容:
1.協助本縣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工作,辦理身心障礙幼兒及學齡特殊兒童之個案管理工作,提供各校教師及家長諮詢及轉介服務。
2.協助全縣專業團隊的運作,有效結合社會資源,支援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並支援特殊教育業務。

(二)工作時間:自 102 年 2 月起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工作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四)職缺待遇: 312 薪點(薪資約新台幣 38,407 元)。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履歷、學歷證明、專業證照影本、工作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至: 970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

(二)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02 年 1 月 28 日中午 12 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四、面試時間將另行個別通知。


五、聯絡電話:03-8462860 轉分機 256 特教科(張科員純瑜)。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張純瑜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01-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1-22 15:52:00
點閱數: 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