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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各校102年度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之疑義說明。

一、有關 102 年度 1 月份之經費,如符合資格教育部所訂輔導背景資格之兼任輔導教師,其 102 年所需經費將由「教育部」專款補助,惟在教育部尚未核定經費之前,先以各校代課費支應,俟教育部經費核定撥付各校後,再行轉正。

二、教育部或縣預算補助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項目,以「減授課鐘點費」為限,未包含教師的勞、健保費,特予敘明。

三、如有 101 年度下半年經費有結餘款,務必繳回,該項經費執行至 101 年 12 月底止。
請勿再撥電話詢問此類問題,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12-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2-27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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