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1年第1學期閒置未用教學資源之財產撥出報告單」,說明如內容。
一、本文發文日期文號為 101 年 11 月 22 日府教國字第 1010217807 號函(諒達)。
二、請資源供需學校依該函所附『配對核定表』分配之財產數量辦理財產撥交,並請撥出及受撥學校至『昌佳財產管理系統」辦理線上財產增減之相關作業。
三、至「財產撥出報告單」格式(本表一式三聯)如本公告附件,請撥出學校填寫相關資料並核章後,送至受撥學校,由受撥學校核章完成後再分送:受撥機關、撥出機關、本府(教育處)各一份。
四、本次閒置未用教學資源配對因資源數量有限,如列副本之學校即為未受撥學校,敬請各校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