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校園生活問卷》有關101年10月辦理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普測調查,請各級學校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施測結果請於11月10日前逕至公務填報系統編號【1741】填列1-6題。
一、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
二、中等學校及國小(五年級、六年級),應於每年 4 月辦理乙次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每年 10 月辦理乙次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生活問卷調查表如附件 2-1 及 2-2),並追蹤問卷反映個案,詳予輔導,相關統計數據陳報本府教育處彙整後,函送教育部彙辦。
三、施測結果請於 11 月 10 日前逕至公務填報系統編號【1741】「101 年第 2 次校園生活問卷現況調查統計彙整表」填列 1-6 題,問卷資料留校備查。
四、提醒尚有 33 所學校未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