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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監察院訪視,請本縣高中職以下學校於今日下班前回報具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之教師名單,謝謝配合查報。

一.檢附「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1 份如附檔。
二.請 貴校於今日 (10/23) 下班前查報具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之教師名單,並傳真至 846174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33
傳真號碼: 8461741
公告時間: 2012-10-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0-23 11:46:00
點閱數: 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