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救教學督導儲訓班名單公告】檢送101年度「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培育」第二梯次督導儲訓班名單乙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9 月 7 日臺國(二)字第 1010166675 號函辦理。
二、為完備專業支持與督導系統,教育部將結合現行中央到地方之三級教學輔導體系,對中央層級之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地方層級之輔導團員、學校層級之補救教學輔導教師施以補救教學督導儲備課程,培訓其成為補救教學督導人才。為加速補救教學輔導支持系統之建立,爰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結合既有之中央與地方課程與教學輔導網絡,培訓獲得認證之合格補救教學種子講師成為補救教學督導儲訓人才。
三、旨揭研習訂於 101 年 10 月 5 日至 6 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教育大樓 201 演講廳舉行;本次培訓對象為:
(一)已取得「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證書」之本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
(二)已取得「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證書」之各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
(三)已取得「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證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補救教學之國民中小學教師。
四、研習課程內容與報名表如附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推薦 5 位補救教學種子講師為原則,有意願之補救教學種子講師於 9 月 19 日前將報名資料,傳真至 03-8462776 並 E-mail : ludachen8@gmail.com 。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團隊教師已取得「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證書」者,由教育部於 9 月 21 日前另透過國民教育社群網之「教育部課程與教學輔導組工作坊」彙整參與研習人員報名資料。
五、參與本案之 101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其所需代課費由本部補助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代課鐘點費中支出,差旅費由本部支應;各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之教師代課鐘點費及差旅費由本部補助各直轄市、縣(市) 101 年「精進教學計畫」項下支應。
六、本案未竟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林容萱(02)7734-3644 。
七、本案之執行成效業納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之統合視導項目,爰務請確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