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本位暨教師自我專業進修規劃促進服務」,敬請各校於101年9月14日(星期五)前上線填報完畢。
一、本府已於 101 年 9 月 12 日以府教輔字第 1010167037 號函,行文國中小各校有關 101 學年度「學校本位暨教師自我專業進修規劃促進服務」辦理事宜,敬請各校協助於 10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前上線填報完畢。
二、有關前開尚未上線填報並確認為正式規劃之學校名單並包含公立、市立幼兒園名單,惟幼兒園(幼稚園)部分,因涉及幼托整合,狀況較為複雜,故名單係提供參考,幼稚園或幼兒園都可不需填報本案規劃服務,後續也不會列入相關統計。
三、各校使用業務帳號登入系統維護教師名單方式如下:
1.業務帳號申請
若您是新接任之業務承辦人員,煩請上網重新申請業務帳號即可。 請進入本資訊網,點選〔使用者帳號申請〕,請選擇〔業務帳號〕底下〔全國各級學校暨社會教育機構業務帳號申請表〕填寫資料完畢後,點選〔送出〕並列印申請表核章完畢後,傳真至您所屬的區域管理中心(或傳真至資訊網 07-7255824 ),待帳號審核通過後,即可使用您的帳號。
2.教師名單維護
(一)高中、高職、國中、國小
1.請使用業務帳號登入系統,進入左側選單〔帳號管理〕底下「本單位教師帳號管理」之項目,檢核所有教師名單。
2.若教師名單有缺漏,請使用〔帳號管理〕下之「教師資料登錄」功能為教師登錄資料,請填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資料即可。
3.若教師已調離學校單位或退休,請進入「本單位教師帳號管理」,點選該教師資料後方「檢視資料」之項目, 執行〔離職/轉校/退校〕之按鈕,即可將該教師資料轉出,以維持校內名單之正確性。
4.另請維護教師職稱之正確性,建議於上述兩個程序完成後,可〔帳號管理〕底下「本單位教師帳號管理」之項目,名單右下方有〔資料下載〕之功能可統一檢視;若職稱有誤,請點選該教師資料後方「檢視資料」之項目,執行「編輯帳號個人資料」之功能,更新完畢後執行〔更新教師資料〕即可。
教師職稱請確認〔代理代課教師〕與〔合格專任教師〕職稱須正確,另非教師身分請選擇〔行政職員〕或〔其他〕。若屬人事主任之公務人員身分,請也維護其職稱之正確性,選擇為〔主任〕身份,系統將會以是否具有教師證確認教師身分。
(二)幼稚園
1.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目前每日與全國教保資訊網資料同步更新資料,幼稚園學校單位請確認全國幼教資訊網資料資料是否正確即可。
2.您亦可使用業務帳號登入資訊網,進入左側選單〔帳號管理〕底下「本單位教師帳號管理」之項目,檢核 是否有離校但尚未轉出之教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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