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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研習資訊】花蓮縣101年度國小國語文領域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教學人員補救教學知能研習計畫

原訂 9/8 的攜手計畫研習,因研習場地國福國小當天停電一天,所以延期至 9/15 ,造成不便請見諒!!感謝!附上修正後的計畫。

現職教師擔任攜手計畫教師每年皆需研習 8 小時才可擔任攜手計畫教師

非現職教師擔任攜手計畫教師每年皆需研習 18 小時才可擔任攜手計畫教師

以上合先敘明

該研習就是為現職教師擔任攜手計畫教師每年皆需研習 8 小時所規劃

101 年未參加其他場次教師 保握機會報名研習


一、 依據: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 目標:
(一)透過專業人員的經驗傳承與分享,提供現職教師、其他教學人員等瞭解受輔學生特質及補救教學知能。
(二)提昇教學人員教學技巧與能力,並藉由團隊學習精進教學。
(三)藉由經驗傳承與分享,減少初任課輔教學之人員摸索時間。
三、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花蓮縣國小國語文領域輔導團。
四、 參加人員:
(一) 擔任本縣 101 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計畫教學人員之現職教師,如有剩餘名額則開放給有興趣的教師參加。
(二) 擔任本縣 101 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計畫教學人員之大專學生
五、 時間及地點及內容:如十一、研習課程表
六、 預期效益:增進本縣教師補救教學之專業知能,協助教師教學支援,
發揮教學輔導諮詢功能。
七、 參加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核給研習時數 3-8 小時,請至教師在職進修中心/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2.inservice.edu.tw/)報名。
八、 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 101 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經費」。
九、 獎勵:辦理是項活動相關人員依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
員獎懲作業要點予以敘獎鼓勵。
十、 本計畫陳奉教育部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12-02970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9-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04 14:12:00
點閱數: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