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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各校確認教師節紀念品數量,如需修正請於101年8月24日(五)下班前傳真修正數量更動表並來電承辦人確認,逾期恕不受理,以利後續配送事宜!

(電子公文另發:府教社字第 1010152786 號)

依據各校於 101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 101 年教師節紀念品數量,紀念品核發對象如下,請各校再次確認數量(務必確實負審核之責):

一、各校填報對象:
(一)編制內正式合格教師(含校長及本年度退休教師),不包含 101 學年度各國中小學增置專任輔導教師部分。
(二) 3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經公開甄選、採月薪制),不包含支領代課鐘點費之教學支援教師及其餘代課教師,亦不包含 101 學年度員額提升方案及 101 學年度特殊教育班級教師增置員額部分

二、公私立學校編制內職員、代課教師、未滿 3 個月代理教師、教學支援人員、實習教師、以前年度退休教師、值日夜人員、司機、廚工、替代役、運動教練以及私立幼稚園所有人員,均不予納入,請貴校勿併入填報。

三、公立幼稚園部分:請'各國小一併'填報,俾利數量之統計。(有關 101 年度幼托整合新制上路,3 個月以上教保員屬於提報對象範圍,納入 3 個月代理教師計算)

四、本處調用教師部分:請'各校一併'填報,俟發送紀念品時,再扣除其數量後發送至各校,調用教師之紀念品則由本處統一發給。

五、如 101 學年度原填報數量不變,僅正式教師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之分配數量異動,則毋須傳真,屆時依學校所送清冊(格式另函文各校)為準即可。

六、有關增置專任輔導教師、員額提升方案教師及特殊教育班級教師增置員額部分,由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及特教科另行辦理。

七、如需修正,請於 101 年 8 月 24 日(五)下班前傳真修正數量更動表並來電承辦人確認 ext 276 ,逾期恕不受理,以利後續配送事宜!感謝大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王春雅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2-08-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8-22 08:40:00
點閱數: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