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1年7月6日pm12:21》各校至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上傳「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與「101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審議版」的狀況,詳如說明:
再次重申,為了推動本縣 101 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審查作業,本處先後請各校編修前述計畫,為了各校更能瞭解「如何擬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函請各校派員參加 101 年 6 月 7 日防災教育研習,並邀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李文正博士講授「如何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課程;另於 101 年 7 月 4 日辦理審查作業前,亦函請各校至「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資訊管理系統」修正與更新資料,以及請學校於指定期限內( 101 年 6 月 30 日前)依函文規範的檔案名稱,將需送審的「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傳至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指定位置,俾利本處進行審查作業。因此,若學校認為 101 年 6 月 7 日研習前所擬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無修正之必要,但仍請依函文規範檔案名稱上傳至指定位置,讓本處確認該檔案是學校 101 年度要送審的版本;換言之,若傳檔錯誤,或傳錯連結位置的學校,請務必補正。
此外,煩請學校勿將「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與「101 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審議版」混為同一項計畫。
一、已完成「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傳檔的學校,記得至教育部校安中心─表報作業─填報預演日期(此日期要與演練實施計畫所定之日期一致)。
二、未完成上傳作業的學校分述如下,若於 101 年 7 月 5 日下班前未完成傳檔者,本處將函文通知未繳交的學校函復說明;若傳檔結果紀錄有誤,請來電確認,感謝各校承辦人的協助與配合。
(一)「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未傳到指定位置的學校,已逾函文規範期程(應於 101 年 6 月底前擬定計畫並上傳之):
體育中學、國風國中、富里國中、明廉國小、南華國小、長良國小、吳江國小、秀林國小
馬遠國小
樂合國小,請確依本處函轉教育部公文辦理,即確認計畫內容。
(二)「101 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審議版」未傳的學校如下,影響本處辦理審查作業:
體育中學、國風國中、宜昌國中、新城國中、富里國中、明廉國小、樂合國小、秀林國小
馬遠國小
※卓楓國小(請確認檔案不要誤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