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本處訂於6月28日下午2時假本處第2會議室召開「校安通報-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督導會議」,請101年度通報有自殺、自傷事件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度統合視導指標辦理。
二、為協助各級學校確實落實校內學生自我傷害輔導機制,引進相關資源及解決困境,特與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合作,召開旨揭會議。
三、請本年度通報有學生自傷、自殺個案之學校,依附件格式或校內自訂格式,將相關輔導處遇計畫等資料燒錄於光碟中(紙本請掃描後燒錄於光碟),先行於 6 月 21 日前函報本府審查,後於會議中協助進行相關處遇。
四、公文另行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