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縣100學年度特殊教育評鑑到校評鑑時間表及注意事項配合受評學校時間調整及委員行前會議決議修正如下,請各受評學校務必留意並配合!!
一、到校評鑑時間表之修正係依據各受評學校之需求予以修正。
二、評鑑流程及注意事項之修正依據 101 年 5 月 21 日召開之「花蓮縣 100 學年度特殊教育評鑑委員共識及行前會議」決議修正。
修正內容如下:
1.簡報時間及特教班教學空間參觀時間統一調整成 15 分鐘,以增加評指標資料的查核。
2.原排定安排特教班家長代表及學校行政代表之訪談,為避免造成家長出席的困擾,且實際辦學成效亦能透過評鑑資料的查閱予以瞭解,故相關訪談之行程予以取消(含行政代表之訪談),請各校務必通知家長。
3.評鑑目的為瞭解學校特殊教育辦學現況,而非訪視輔導,故請各校於委員查閱資料時僅針對指標的內容、辦學的成效提出說明,切勿當成請教評鑑委員辦學方式的場合,以避免耽誤評鑑資料的查閱。
4.質性資料將於評鑑報告內提供,故綜合座談時間調整為 1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