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9856

請各校點閱校安中心公告專責人員,於101年5月4日下班前撥冗完成教育部校安中心─2012-05-04緊急─災害防救公告─中央氣象局於今(4)日發布豪雨特報,詳如說明:

校安中心公告內容轉載如下:(各校務必撥冗至校安中心完成點閱)


中央氣象局於今(4)日發布豪雨特報,請各校嚴防淹水、坍方、落石、土石流發生。

發布單位:校安中心
公布日期: 2012/05/04 ~ 2012/05/07
公布類別:災害防救


教育部校安中心「豪雨特報」通報 101 年 5 月 4 日 08 時 30 分


一、中央氣象局於今(4)日發布豪雨特報,北部、中部及南部地區有局部性大雨或豪雨發生,請各級學校(單位)及館所嚴防淹水、坍方、落石、土石流發生。


二、請各級學校(單位)及館所針對大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之周邊潛勢狀況嚴加掌握與監測,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必要時請針對豪雨狀況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宣教演練等事宜。


三、請依據中央氣象局提供之氣象資料,完成下列各項整備工作與注意事項:


(一)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發布大雨及土石流警戒特報,依實際需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若確定有撤離之需要,則迅速依所擬定安全方案辦理。


(二)易淹水學校(單位)及館所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力系統、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產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


(三)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單位)及館所,其易淹水教室及地下室入口處應設置防水閘門,並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四)學校(單位)、館所內外排水溝渠,應詳加檢查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大風或大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塞而倒灌;如有裝設抽水裝備,應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


(五)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必做好防豪雨措施,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災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六)檢查鄰近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七)請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四、豪雨期間,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出隊。若有災損及停課,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災損通報系統」及「天然災害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5-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5-04 13:04:00
點閱數: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