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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縣101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複評」相關事宜暨異動行程

1.因有部分學校原排定時間另有活動,故調整部分行程如附件.
2.師生訪談時段教師、學生之挑選,由 貴校自行安排受訪教師 2-3 名,學生 5-8 名.
3.訪視委員之名單恕不公佈,訪視團約 6-7 人.
4.評鑑內容為 100 學年度資料為主,提供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與評鑑表(書面資料) 7 份(兩份交由評審委員帶回),不需附佐證資料,佐證資料訪視委員當場查閱.
5.獎勵:
(一)評審委員就複評結果,擇期開會推荐績優學校。
(二)依學校性質分國中組,國小組,共 2 組。
(三)評鑑結果分為特優、優、甲、乙等 4 等第,評列特優及優等者依 100 年 6 月 10 日府人訓字第 1000100692 號函「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案件獎勵標準表」予以獎勵,列乙組者應檢討改進,並追蹤輔導。
(1).國中組推荐特優 1 校、優等 2 校,未達標準得從缺,等第結果由委員
會評鑑後決定之。
(2).國小組推荐特優 4 校、優等 6 校,未達標準得從缺,等第結果由委員
會評鑑後決定之。
(3).考核特優學校各予以敘嘉獎 2 次 1 人為限及嘉獎 1 次 2 人為限(至多 3 人),考核優等學校各予以敘嘉獎 1 次 2 人為限。
(4).評鑑乙等或對本案執行不力之學校予以輔導及督促改進。
6.預期效益
(一)完成全縣國中小 101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
(二)推選全縣國中小 101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特優 5 所、優等 8 所學校,及
國中三所及國小五所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交通部舉辦 102 年度( 101 學
年度)全國交通安全教育評鑑。
(三)各校藉著設立交通安全教育網站,呈現交通安全教育相關資料,提供各
校觀摩學習機會,提升本縣交通安全教育成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2-04-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4-25 16:26:00
點閱數: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