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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校園安全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電子公布欄,請本府所轄學校(含公、私立幼稚園)填報3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部 100 年 11 月 8 日臺軍(二)字第 1000197272 號函及內政部 101 年 1 月 3 日內授消字第 101082100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成果回報表辦理至 3 月份結束,請本府所轄學校(含公、私立幼稚園)於 3 月 29 日前將「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無論有無成果)傳真國教科游松基收。

三、目前尚未將 1 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送本處學校如下:
(一)、國中─國風國中。

四、目前尚未將 2 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送本處學校如下:

(一)、國中─國風國中。

五、目前尚未將 3 月份「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表」送本處學校如下:

(一)、國中─新城國中,花崗國中,鳳林國中,玉里國中,化仁國中,國風國中,國立花蓮啟智學校。

(二)、國小─壽豐國小。

(三)、幼稚園─崇德國小國幼班,壽豐國小附設幼稚園,南華國小附設幼稚園,明廉國小學前特教班,私立德蕾幼稚園,私立吳甦樂幼稚園,海星中學附設幼稚園,妙賢幼稚園,私立親親幼稚園,私立國恩幼稚園,私立自強幼稚園,三立芳幼稚園,私立小樹幼稚園,彩虹幼稚園,芝蔴村幼稚園,私立幼華幼稚園,天主教私立中和幼稚園,丫丫幼稚園,欣欣幼稚園,培德幼稚園,私立安德幼稚園。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松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4-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4-23 13:28:00
點閱數: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