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自強國中宜昌國中國風國中辦理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計畫」,第1期經費業已撥入縣庫,請於101年4月26日前(免備文)掣據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辦理撥款。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 101 年 2 月 3 日臺顧字第 1010015880A 號函及 101 年 3 月 20 日臺顧字第 1010043534B 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本縣自強國中、國風國中及宜昌國中等 3 校辦理 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計畫」經費計新台幣 46 萬元整,分 2 次撥付。第 1 期經費新台幣 32 萬 2,000 元整,列於 101 年代辦經費-「國民中小學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計畫」項下,學校會計人員開立收款收據,填寫收入科目及代號為「CC0031」,事由為「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計畫經費」。
三、教育部核定補助本案第 1 期經費分配如下:
(一)自強國中:新台幣 14 萬元。
(二)國風國中:新台幣 9 萬 8,000 元。
(三)宜昌國中:新台幣 8 萬 4,000 元。
四、檢附教育部 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計畫」之經費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