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請新城、萬榮、光復國中及北埔國小學校主辦會計儘速傳送2月份分區輔導學校紀錄表
一、分區輔導學校紀錄表不論有無缺失均要填送,並於每月 20 日前傳送帳務科公務信箱 a3765532@hl.gov.tw
二、 2 月未傳送輔導紀錄表主辦會計學校及應輔導學校如下:
主辦會計學校 應輔導學校
新城國中- 康樂國小.景美國小
萬榮國中- 長橋國小.萬榮國小.大興國小
光復國中- 光復國小.西富國小
北埔國小- 嘉里國小.富世國小
以上學校 2 月輔導紀錄表請儘速傳送。
三.輔導紀錄表表格請詳處務公告 1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