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調查
[公告]檢送101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進修需求調查表,請各校於3月21日前至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1482]填報,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3 月 12 日臺國(二)字第 1010041183 號 函辦理。
二、有關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制度配套措施預計於 101 學年度開始推動,
推動對象為師資生、國小一般教師、現職國小英語教師及具國小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等 4 類,為讓教育部核定之師資培育大學可及早依據各類教師申請加註英語專長之需求數進行後續開班事宜。
三、針對本縣英語師資具備英語專長比例未達教育部標準,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進修。
四、進修對象為:
1.現職國小一般教師:係指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至少修習 26 學分。
2.現職國小英語教師:係指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
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須修習「英語
聽說教學」與「英語讀寫教學」至少 6 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