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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公告】本縣體育班學校參加教育部辦理有關體育班設立標準等公聽會宜

教育部委託臺北巿立南湖高級中學辦理教育部 101 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標準及輔導辦法(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如附件),請 貴校務必派員出席參加(公文後送:府教體字第 1010044960 號函)。
一、依臺北巿立南湖高級中學 101 年 3 月 9 日北巿南高總字第 10130088000 號函辦理。
二、參加單位人員及目的:邀請本縣所屬花蓮體中及各國中小體育班(美崙國中、國風國中、自強國中、宜昌國中、化仁國中、光復國中、玉里國中及中華國小)學校行政主管、承辦業務單位、體育教師針對體育班設立標準及輔導辦法(草案)進行公聽會說明,蒐集各界之相關研討意見,以作為教育部未來擬定辦法之參考。
三、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 10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三),假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 220 號)。
(二)第二場次: 101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五),假高雄市立楠梓高級中學辦理(高雄市楠梓區清豐路 19 號)。
(三)第三場次: 101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一),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辦理(台中市雙十路一段 16 號)。
四、報名方式:請回傳傳真電話( 02-2630-7187 )何雅雯小姐。
五、報名截止日期: 101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二)。
六、參加研習人員本府同意核予公(差)假,另所遺留之課務,請學校依權責自行核處。
七、相關問題,請逕洽課程中心專任助理何雅雯小姐,電話:( 02 ) 26308889 轉 813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邱忠信
連絡電話: 8462860#352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3-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13 11:44:00
點閱數: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