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最速件公告】修正本府函頒「花蓮縣增置國民小學教師員額2688專案補助基準調查表」誤植部分,詳如備註說明,請 查照。
花蓮縣政府 101 年 3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43615 號函已發出
主旨:檢送「花蓮縣增置國民小學教師員額 2688 專案補助基準調查表」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2 月 16 日臺國(四)字第 1010025734 號函揭示 101 年起教師課稅配套措施,除了編制內專任教師及佔實缺代理教師,每週均有減課之外,原增置國小教師員額 2688 專案聘任之代理教師(領月薪者),亦均比照辦理,其所需經費,由 2688 專案補助經費內支應。
二、教育部補助各縣市國小增置教師員額 2688 專案多年,發現本縣各校申請族語課程、開設本土語課程部分以及學一、校行政需要向本府提報教師須減課部分等諸多問題,過去雖有相關規定,實施至今仍有需要再詳實規範。
二、爰此,特將「花蓮縣增置國民小學教師員額 2688 專案補助基準調查表」略微調整修訂,俾利本府運用 2688 專案經費,並配合九年一貫多元聘用師資需求及落實學校本位管理精神,解決偏遠小校人力不足,以有效減輕國小教師工作負荷過重現象。
三、請有受 101 年 2688 專案補助之學校,於 101 年 3 月 15 日前,詳實精算填報本調查表並函報本府彙整。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均含附件)
※備註說明:附件檔 Excel 表下方 修正 代理教師所需經費部分 ( 丁 )欄 ( 己 )欄 誤植部分
( 丁 )欄 修正為「 自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半年的月薪及公付勞健保、勞退提撥、
年終獎金。」
( 己 )欄 修正為 擔任科任教師每週減課 2 節,自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