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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發函,「提供教育程度通報系統修正意見」,請 查照。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1 年 3 月 7 日府教學第字號 1010040601 號函辦理。
二、 此函發文對象為國中以上學校,針對國三畢業學生填報,各公私立國小無需填報。
三、 若對通報系統有意見,請於 101 年 3 月 12 日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整〈電子檔請傳送至 w1008@nt.hl.gov.tw〉,若無意見免回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魏伶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3-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08 12:16:00
點閱數: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