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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最速件-主任甄選※檢送101年度國中小主任甄選報名表(含校長推薦及自行申請)各1份,請轉知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

1.依據「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辦理。
2.國中主任儲訓日期自 4 月 30 日至 6 月 8 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薦送名額 10 名;國小主任儲訓日期自 6 月 18 日至 7 月 27 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薦送名額 20 名。
3.依要點第 6 點錄取順序規定,第 1 順位為現職兼代各處主任行政職務者,第 2 順位為自行參加者,以不超過當年度受訓人數 20%為限;惟若由校長推薦者,皆低於預定錄取名額,考量儲訓名額爭取不易,且未影響校長推薦者之權益,則將放寬自行申請者之錄取名額,增額錄取至額滿為止。
4.復依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 3 點規定,特教中心兼任主任之教師若尚未具主任資格者,可優先遴派參加主任儲訓。
5.申請人請填妥報名表,備齊證明文件正本暨影本(畢業證書、服務證明、獎懲令、考核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資料等),於 3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 : 30-4 : 30 至本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審查,審查後另行公告錄取名單。
6.前項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報名表所列積分項目,以 A4 紙張依序整理成冊,並於每頁加蓋校長或人事人員職名章及「與正本相符」章戳。
7.儲訓期間代課鐘點費補助原則如下:校長推薦者,本府依實際上課日數(時數)補助二分之一,餘款請參訓教師自行負擔;自行申請者不予補助。
8.相關事項請以正式公文(府教學字第 1010039732 號)為主,已於 3 月 5 日下午函轉各校。
9.附「報名委託書」格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3-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05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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