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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調查※101年度國中小校長儲訓期間所需代課費。

1.請依調查表查填並核章後,依限於 3 月 8 日(星期四)中午前傳真回學管科(8462776)彙辦。
2.請特別注意,兼行政職者,除由本府專案補助代課鐘點費外,學校另需尋覓行政職(兼主任或兼組長)之代理人,並報經本府同意後,代理人於不重複支領原則下,可支領代理期間之主管加給;另兼導師者,可聘任短期支領日薪之代理教師;專任教師則聘任按鐘點計資之代課教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01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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