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催件通知-截至2/13上午11:00止 § 請吉安、化仁國中等2校教務處務於2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補正統合視導訪視項目佐證資料。
1.本案於 2 月 8 日第 1 次公告, 2 月 9 日與 10 日刊登 2 次提醒。
2.配合教育部辦理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項目辦理。
3.本處前以線上填報系統調查【1373】--健康教育課程、【1374】--體育課程、【1375】--綜合活動課程、【1376】--視覺藝術課程、【1377】--音樂藝術課程、【1378】--表演藝術課程。
4.檢附應補正一覽表,務請依限將佐證電子檔逕寄至學管科辛金玉 ally@hl.gov.tw 彙整。
5.感謝三民、美崙、玉東、南平、宜昌、豐濱、東里、自強、光復、國風、慈濟、海星、瑞穗、萬榮等 14 校已於 2 月 13 日上午 11 時前補正完畢;化仁國中尚缺音樂藝術 1 人之合格教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