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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加強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視導實施計畫」,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加強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視導實施要點」及本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落實藝能及活動課程之教學正常化,以達成學生五育均衡、身心健全發展之目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楊琇惠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2-02-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13 10:02:00
點閱數: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