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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校園霸凌個案輔導紀錄表」,請各校自行下載運用,並依相關規定確實執行,以建構安全、友善、健康之校園。
學校若發生「校園霸凌事件」,須填報「校園霸凌個案輔導紀錄表」,請 100 年 1 月至 100 年 12 月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學校於 2 月 10 日前寄(送)上述表件,以利結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06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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