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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目前校園流感疫情之相關防治措施,請貴校﹝園﹞配合辦理。

說明:
一、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1 年 1 月 6 日公布新增 4 例流感併發症死亡病例,其中 1 名為桃園縣 5 歲男童,該 4 例個案均未接種流感疫苗。為降低感染流感後併發相關併發症之機率,衛生署特別呼籲民眾於感染流感後應在家休養,避免到公共場所,尤其易發生併發症之高危險族群須特別注意是否出現流感危險徵兆(如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濃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 48 小時等),如有上述病徵應即刻前往適當醫院治療,掌握黃金治療時間。另外,除應養成良好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外,如出現流感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並依醫囑服用藥物,在家好好休養,不上班、不上學,以保護自己及他人的健康。
二、 根據教育部參加 101 年 1 月 5 日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召開「全國流感疫情防治協調會報」研商結論,目前流感疫情發展暫時不到學校停課程度,為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請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一) 如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敏引起之流鼻水)應立即就醫並在家休息,勿上學上班。退燒後 24 小時再上學上班,並戴口罩,目前暫以生病學生個人停課、班級及學校不停課不停校為原則。
(二) 鼓勵 100 年度尚未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之國小 4 年級以下學生,由家長帶至地方衛生單位或合約醫院診所接種疫苗,國小 5 年級以上學生可自費接種流感疫苗。
(三) 持續宣導下列事項:
1. 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2. 重視個人衛生習慣及健康管理:落實勤洗手,掌握正確洗手時機(飯前、如廁後、探視病人前後、摟抱幼兒前等)及洗手方式,養成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3. 生病時應就醫,並在家休息,儘量避免外出。貫徹「生病不上學、不上課」原則。
4. 請學校導師及相關人員隨時關心學生健康情形,並與生病學生家長保持聯繫及提供必要協助(如課業學習或衛教宣導事宜)。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1-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30 15:19:00
點閱數: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