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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最後公告】100年度(下)學校接受外界捐資興學獎勵調查名冊,請於101年1月16日(一)中午12:00前上傳線上填報系統,未上傳視為無捐助情形,紙本核章留校備查,請 查照。

(一) 依據本府 99 年 6 月 17 日府教國字第 0990100724 號函暨「花蓮縣捐資興學獎勵要點」辦理。

(二) 請學校統計填報後,於本( 101 )年 1 月 16 日(一)中午 12 : 00 前登入本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上傳旨揭調查表之電子檔;另調查表紙本請於核章後留校備查。

(三) 受捐資期間: 100/08/01~100/12/31

(四)填表應注意事項:

1. 若該學年度學校接受捐贈之單位及個人數量多者,請自行增列表格填寫。
2. 同一單位及個人該學年度捐贈金額可以累加填報。
3. 各校填表時,不論金額大小,應全數填列,以顯現學校於 100 年度(下)受捐資之全貌。
4. 捐資者若為民間企業或組織單位,性別、服務單位及職稱等欄位可免填。
5. 外界捐資興學:凡為民間企業或個人給予學校款項或物資(折合市價計),以協助學校活動或學生個人之事實。
6. 紙本請學校承辦人核章後自行留存備查。

相關連結:

  1. http://report.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黃嘉玟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16 09:11:00
點閱數: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