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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件】務請21班以上的國民中學,預估該校之「專任輔導教師」101年度人事費(含年終),並於1月11日早上11點以前逕寄承辦人信箱。

一、承辦人信箱: ut1029@nt.hl.gov.tw 。

二、專任輔導教師之人事費,請注意是代理代課教師或是正式教師,並含年終計算。

三、尚未回覆的學校:美崙國中、自強國中、國風國中、新城國中、宜昌國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1-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11 10:17:00
點閱數: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