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調查
【第二次提醒】請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國中教師參加表演藝術第二專長進修意願調查表」(編號1340)及「國小教師參加表演藝術課程研習意願調查表」(編號1341)。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2 月 16 日臺國(二)字第 1000228815 號函辦理。
二、本調查結果將作為教育部後續規劃開辦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及表演藝術專業研習課程之參考。
三、有意願參與表演藝術第二專長進修之國中教師及有意參加表演藝術課程研習之國小教師(含正式及代理教師)均可填報。
四、各校均需填報,若學校沒有老師有意願參與此進修,請於備註欄填列:無。
五、感謝各校配合與協助,請於本年 12 月 28 日下班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