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7850

提醒 【第三次提醒】「100學年度第1學期藝能教科書及教科書補助款」尚未結報表之學校請儘速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一、本案原請各校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前將結報表或原始憑證等(私立學校適用),送至本府學管科辦理核銷,惟迄今仍有以下學校未送(如清單)。
二、為使各校結報順利再次檢附「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藝能教科書及教科書補助款結報表」範例 2 種,供各校參考。
三、如選擇依教科書統計表(補助學生數)格式進行結報作業者,請注意數量及單價之臚列。
四、如選擇依廠商所開發票進行結報者,請附上對帳明細或採購清單以供佐證。
五、以上結報方式擇一製作進行結報即可。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2-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27 15:47:00
點閱數: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