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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自本(100)年11月25日起開放決賽網路報名申請,請取得代表權之團體、個人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詳閱各類組指定曲之修正,請 查照。

一、旨揭音樂比賽報名期程自本(100)年 11 月 25 日起至 12 月 23 日止,並於 12 月 24 日零時起關閉網路報名系統,依「100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逾時將不再受理決賽報名,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自行掌握報名期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申請。
二、又該實施要點第陸、二、(二)、 5.規定:凡取得決賽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會),視同棄權。決賽報名截止後,初賽承辦單位不得再行遞補決賽參賽者。
三、決賽各類組指定曲之修正公告於比賽網站「最新消息」項(http://music.ner.gov.tw/SEH/news_M/NewsList.asp)。
四、檢附本項比賽決賽作業日程表 1 紙,請參考利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1-11-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22 17:29:00
點閱數: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