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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53

101年度教育優先區審查最新公告,請各校配合辦理,以利審查順利,謝謝您。

1.審查當日請各校攜帶筆記型電腦(具無線上網功能)、隨身碟及指標與補助項目電子檔與會。
2.新增補助一推展親職教育請列印紙本並攜帶至會場,再次提醒補助二及補助六亦請列印紙本並攜帶至會場。
3.有關補助三申請學校請以所附表件重新修改資本門與經常門格式,並於審查當日重新上傳。
4.請攜帶職章備用,若修改經費彙整表及指標界定調查總表,得以現場列印並掃描上傳。
5.審查當日均先進行六項指標審查,完成後才得進行補助項目審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21 16:17:00
點閱數: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