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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經費申請補充說明,請各校掌握線上填報時間,於100年11月11日至17日完成填報並仔細檢查使資料無誤,以利11月22日至23日初審會議順利進行。

1.請各校充分運用本縣【教育優先區資訊網/表格下載/101 年度】之表件,其中「補助項目實施計畫-制式表格」中有各分項補助項目之計畫格式,請自行下載符合指標可申請之項目後,撰寫符合貴校實際需求之計畫。

2.補助項目二學生學習輔導之計畫,已將申請彙整表及日間課輔、寒暑假學習輔導、夜間課輔等合併為一個 excel 格式檔,各校得自行刪除不需申請的課輔項目,留下所需之 excel 工作表並上傳教育部網站即可。

3.有關補助項目三、補助項目五、補助項目六之設備經費,得購買單價 1 萬元以上屬資本門或單價 1 萬元以下屬經常門之設備器材,請各校務必召開會議,充分討論規劃符合需求之計畫。

4.有關「指標六、教師流動率及代理教師比率偏高之學校」調查之學年度為 98 、 99 、 100 學年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10 23:14: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