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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急~】關於學校附設幼稚園辦理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說明~請務必要看


學校附設幼稚園辦理建築物免辦理變更申請作業的學校總務主任~
關於圖說部分有幾點提醒
1.在圖說上要變更成幼稚園建築物區塊的部分請用“紅色彩色鉛筆塗滿”,並且在下面註明“變更為幼稚園使用”。
2.圖說上變更成幼稚園使用的區塊要寫幾乘幾的數字
例如:9.2*8=73.6 平方公尺(請看你們自己學校的長與寬要註記在圖說上)

以上有不懂可以請問崇德國小柳主任或中華國小總務主任

我們現在要用專案處理~請學校總務主任資料準備好之後送進教育處特教科
承辦人員幫您審查完會統一送給建管科~
●南區的學校可以掛號送進來但是裡面還要附大信封一個給我
●親自送到教育處特教科來的學校也請用信封裝好
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書第一份都要放正本的資料(請再次的確認)其他 5 份免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書後面放圖說就可以。
現在已申請到圖說的學校用好印的學校可以開始送進教育處特教科~
有任何問題請與我聯絡

謝謝大家的配合~辛苦大家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羅霈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1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08 12:09:00
點閱數: 259